設定請假規則
包含屬性、要求規則和指定的請假規則窗格,可讓您建立、編輯、刪除和複製請假規則,設定要求規則和指定請假規則。
建立請假規則
請假規則屬性
您可以設定請假規則的下列屬性:
- 名稱—接受預設名稱或輸入不同名稱。該名稱在據點內必須為唯一。
- 類型—從兩個類型中選擇一個:
- 應計—每個工作期間累計的請假時數。
- 回饋—一年給予的特定請假數量。例如,有薪假通常累計,而假日為回饋。
秘訣
類型欄位只有在建立請假規則後才啟用。之後,其為唯讀。- 忽略累計設定 (若使用此規則,將產生不受限制的剩餘時間)—勾選此核取方塊可停用:
- 屬性窗格中所有其他控制項。
- 要求規則窗格中的估計每日支薪時數和估計每週支薪時數。
預設設定:已清除 (已停用)。
秘訣
對於特殊情況例如病假,使用預設設定,而且須遵守請假限制,但是不要損及專員的剩餘未休假時間。- 獲得時數—輸入每個時期可以累計的時數,格式為 hh:mm。
- 每隔—輸入累計所指定時數的間隔數字,然後為該數字從下拉清單選擇單位 (小時、天、週、月或年)。
重要
回饋請假必須必須輸入為每 1 年 x 小時。您無法選擇任何其他期間。
同步可能影響專員的請假累計。如果專員的一個或多個請假類型的請假規則在同步時移轉到不同據點,請假規則仍保持與專員關聯但是不再有效。您必須手動指定請假規則,該規則是為專員的新據點而設定。- 將剩餘未休假限制為下列值—勾選此核取方塊可將限制設定為專員可累積的請假時數。
- 可併入下一年度的時數—輸入可併入下一年度的請假時數。併入、獎勵和應計請假時數會合併,而允許的時數會併入下一年。超過所允許的併入時數會被刪除。併入時數的預設值是 0。
重要
目前的請假期間取決於最進的併入日期,或者若無併入日期則取決於專員的雇用日期。萬一專員已經工作數年沒有併入計算,剩餘未休假時間的計算要將專員每一年的工作納入考量。若要將獎勵休假時數套用到今年,專員必須有最近併入日期計算的休假併入。
如果您已套用獎勵時數並且併入日期不是最近,您可以在獎勵時數將轉換為併入時數時執行併入計算。執行此更新時,確定允許併入的時數數值夠大,足以包含所有要併入的獎勵時數。- 可於每年提前預支的時數—輸入專員可每年提前預支的休假時數。這些時數會依應計時數抵銷。回饋請假規則的此設定為停用。
- 將規則套用到雇用日期 (若未勾選,規則將在下列期間後變成可以套用,從雇用日期開始)—勾選此核取方塊會指定專員的請假從雇用日期開始累計。若停用,請假累計是從可要求請假的日期開始,如從雇用起到允許提出請假要求之前欄位中所設定。
- 可在此期間到期後要求請假 (在雇用日期之後)—輸入專員在雇用之後可以提出請假要求之前必須工作的週數或月數。
- 併入日—輸入表示適用併入日且新的請假累計期間開始的日期。這可以是任何日期和月份。
重要
- 併入日適用於所有被指派此請假規則的專員。所有專員的最後併入日期會更新為您在併入日欄位中選擇的日期。
- 僅可在最後併入日期之後,要求或給予請假天數。
- 併入的計算無法復原。
- 併入的計算會從最後併入日期或專員雇用日期開始套用,以距離最近者為準。
編輯請假項目
若要編輯請假規則:
重要
編輯請假規則會變更 WFM 所計算時數的累計方式。變更會影響與規則關聯的所有專員的剩餘未休假時間,而非併入程序所計算的專員剩餘未休假時間的歷史記錄。
刪除請假項目
若要刪除請假規則:
複製請假規則到據點
若要複製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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